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奖励办法及特困生资助办法
(1)按照鲁财政【2013】50号《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》,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。
(2)一、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1500元/年的国家助学金。
(3)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,实行奖学金制度,奖励金额为每学年一等奖1000元,二等奖600元,三等奖400元。
(4)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在校内设立勒工俭学岗位,特困生可在业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报酬,支付生活、学习费用。